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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灵学校章程(讨论稿)
来源:上海市华灵学校
发布时间:2015年06月19日

上海市华灵学校章程05.26.pdf

上海市华灵学校章程

(讨论稿)

 

序言

上海市华灵学校前身为彭浦公社农业中学,始创于一九六七年春,当时属于宝山县管辖,一九八五年下半年学校被划入闸北区,更名为闸北区白遗桥民办中学,一九八六年一月学校从民办转制为公办,并更名为上海市白遗桥中学,原址为大陈宅1号。随着教育形势的不断变化,19972月迁入公建配套的龙潭小区新校舍,地址为沪太路117027号,并更名为上海市华灵学校,成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,同年9月成立小学部。19999月,庙头小学并入我校。

 

第一章 总则

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教育发展需要,贯彻国家教育方针,深化教育改革,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,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,全面提高办学品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、《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制定本章程。

第二条 本校全称为上海市华灵学校,英文表述为SHANGHAI HUALING SCHOOL址为沪太路117027号,邮政编码200072;学校官方网址http://www.hlxx.edu.sh.cn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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